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
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瑞股份”)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
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4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许宁先生与章志坚先生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许宁先生通过协议转让以 20.016 元/股的转让价格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7,571,3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转让给章志坚先生,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5%。
二、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接到许宁先生的通知,转让双方许宁先生和章志坚先生已完成过户登
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许宁先生转让给章志坚先生的 7,571,300 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已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三、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双方持股情况
自许宁先生与章志坚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至本次协议转让过户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公司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事项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完成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151,425,987 股减少至 151,375,222 股,许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仍为 15,266,558 股,持股比例由 10.08%增加至 10.09%。由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协议转让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7,571,300 股,仍占公司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总股本的 5%。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发行的“晶瑞转债”于 2020 年 3 月 5 日进入转股期,
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同时,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新股合计
20,562,028 股并已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上市。截至 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
为 177,865,655 股。以上述总股本为基数,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许宁先生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10.09%被动稀释至 8.59%;许宁先生本次协议转让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7,571,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5%被动稀释至 4.26%;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许宁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由 15,266,558 股减少至 7,695,2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8.59%减少至 4.33%,章志坚先生持股 7,571,300 股,持股比例为 4.26%。
本次转让前持有股 份 本次转让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持股股数(股) 持股股数( 股)
(%)① (%)②
许宁 15,266,558 10.08 7,695,258 4.33
章志坚 0 0.00 7,571,300 4.26
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①是指占公司总股本为 151,425,987 股的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②是指占公司总股本为 177,865,655 股的比例。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
有差异,均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许宁持有公司 7,695,258 股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4.33%,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章志
坚持有公司 7,571,3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4.26%。
3、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相关方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