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超频三
股票代码: 300647
序号 交易对方
1 黄海燕
2 陈书洁
3 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五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书所述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审批机关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报告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的声明与承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承诺:
本人/本企业已向上市公司提交全部所需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本人/本企业保证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承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本企业保证,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本企业将暂停转让本人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本企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锁定;若本人/本企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则本人/本企业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若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本企业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直接锁定本公司所持的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中介机构声明
本次超频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本所及项目签字人员保证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宜的申请文件已经本公司/本所审阅,并对申请文件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录
公司声明......2
交易对方的声明与承诺......3
中介机构声明......4
目录 ......5
释义 ......6
一、一般术语......6
二、专业术语......7
重大事项提示......9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9
二、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12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14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4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15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15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6
八、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17
九、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18
十、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23 十一、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24十二、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25
重大风险提示......26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26
二、交易标的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影响的风险......27
三、上市公司有关风险......28
本次交易概述......29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29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30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31
四、本次交易具体方案......32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38
释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发行人、超频三、上
市公司、公司、本公指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
炯达能源、标的公司指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杭州炯达贸易有限公
司”
标的资产 指 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
交易对方 指 黄海燕、陈书洁、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价格、交易对价、指 超频三本次通过向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标的资
交易作价、收购对价 产的价格
交易各方 指 超频三及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超频三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黄海燕、陈书洁、赢海投资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指 持炯达能源49%股权的行为
本次发行
赢海投资 指 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吉信泰富 指 深圳市吉信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审计、评估基准日 指 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最近两年 指 2016年度、2017年度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超频三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定价基准日 指
决议公告日
交割日、标的资产交指 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产变更至超频三名下并在主管工商
割日 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完毕变更登记之日
期间损益 指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期间经审计的损益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的期间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指 标的资产完成交割,且超频三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登记至其股票账户名下后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
《审计报告》 指 (2018)110089号《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16-2017年度》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阅字
《备考审阅报告》 指 (2018)110002号《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
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亚超评报字(2018)
《资产评估报告》 指第A124号《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
买股权涉及的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
值资产评估报告》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指 关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黄海燕、陈书洁、杭州
协议》 指 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黄海燕、陈书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