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1-029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5月18日及2020
年6月30日分别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以下简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为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收到2020年11年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7号),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和授权有效期届满到期,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关于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