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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30 深市 普利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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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制药:2019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一次修订稿)

公告日期:2019-08-13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19-100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ainan Poly Pharm. Co., Ltd.

            (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2019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第一次修订稿)

              二〇一九年八月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特别提示

    1、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 5 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认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由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54,952,929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
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公司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相应调整。

    4、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5,191.00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普利国际高端原料药及创新制剂制造基地项目”。
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选择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发【2013】43 号)》、《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参见本预案“第五节 其他披露事项”。同时,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本公司、普利制药  指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指  本次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行                        股股票的行为

本预案                指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创业板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一次修订稿)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指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会                        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特别说明:敬请注意,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 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ainan Poly Pharm. Co., Ltd.

成立日期      1992 年 7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274,764,645 元

法定代表人    范敏华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普利制药                      股票代码  300630

注册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办公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邮编          571127                        电子邮箱  securities@hnpoly.com

电话          0898-66661090                    传真  0898-65710369

              兴办工厂,西药原料药、中间体和制剂、中成药、药用辅料的研发、生产、
经营范围      销售,卫生及医药信息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
              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医药产业是我国政策支持发展的重点行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 号),把“优化产业结构,提升集约发展水平”列入主要任务,要求“推动基本药物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提升生产集约化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和稳定供应;推动医药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园区化,创建一批管理规范、环境友好、特色突出、产业关联度高的产业集聚区。结合化学原料药布局调整和产业转移,依托环境承载能力强、配套设施齐全、原料供应便捷的化工医药园区,建设高水平的化学原料药生产基地,在沿海、沿边地区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制剂出口加工基地。”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工信部联规〔2016〕350 号),
国际化发展水平”列入主要任务。指出:优化出口结构,促进出口增长。巩固化学原料药国际竞争地位,提高精深加工产品出口比重,增加符合先进水平GMP 要求的品种数量。立足原料药产业优势,实施制剂国际化战略,全面提高我国制剂出口规模、比重和产品附加值,重点拓展发达国家市场和新兴医药市场。扩大医疗设备出口规模,借助我国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产业基础,培育医疗设备产品的竞争力,建立境外技术服务网络,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以上各项政策和规划的提出,为我国医药产业的发展制定了新的发展目标及重点任务,同时为我国大力推进医药工业国际化水平、产业集约化定下基调。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及扶持下,未来我国医药产业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2、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人口老龄化、卫生费用持续增长等因素增加了居民对于医药的需求

    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目前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2013 年至
2018 年期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 18,311 元增长至 28,228 元,复合增长率
达到 9.04%。我国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2011 年至 2018 年期间,65 岁以上人
口数量由 12,288 万人增长至 16,658 万人,占年末总人口数的比重由 9.12%上升
至 11.94%。同时,我国卫生费用支出持续增长,2011 年至 2017 年期间,卫生
总费用由 24,346 亿元增长至 52,598 亿元,复合增长率达到 13.70%。

    随着我国经济稳定持续增长、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以及卫生费用支出的进一步增加,居民对于医药的需求将一步增加,对于医药产业起到进一步推动作用。

    3、医药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愈发重要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保障制度逐渐完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我国医药行业呈现出持续良好的发展趋势,医药产业的地位逐渐升高,2010 年至 2016 年期间,国内医药工业销售收入由 12,073亿元增长至 29,636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16.15%,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93%上升至 4.24%,上升幅度较大。未来,我国医药行业将继续保持增长,在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普利国际高端原料药及创新制剂制造基地项目”建设,项目定位于符合美国 FDA、欧盟、WHO、中国 CFDA 原料药标准,对应的制剂将用于包括抗肿瘤及肿瘤诊断、抗感染、镇痛领域、心血管领域、胃肠道领域、糖尿病、抗过敏、抗病毒等适应症治疗及药物。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形成地氯雷他定线、更钠线、胺碘酮、拉唑线、造影剂等多个系列原料药生产线。

    “普利国际高端原料药及创新制剂制造基地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拥有原料药生产基地,从产品成本、原料药稳定供应、原料药质量、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物研发等方面考量,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增强盈利能力,提升公司价值。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