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0-023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及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资金来源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阶段性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
(二)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券商、基金管理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不
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等为投资标的高风险投资产品。可投资的理财产品范围如下:
1、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2、券商、基金管理公司的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收益凭证、专户理财产品及基金产品;
3、其他:其他经公司进行严格的筛选,被评估为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
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六)投资决策及实施
该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及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管理。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八)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投资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相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
2、财务部建立购买理财产品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各项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议,并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及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及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