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5 证券简称:欣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7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拟选举石伟平、刘辉、袁铮、汪长华 4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拟选举梁晓、刘憬、孙章春 3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梁晓、刘憬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孙章春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
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石伟平,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机械工
程专业毕业,获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曾任汕头大学机电系教师、经迪运动器材(惠州)有限公司研发部课长、深圳市广联小松机电有限公司制造一部部长、深圳市兴德成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监事、董事长、总经理;自 2005 年 5 月公司成立以来,历任公司董事、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苏州欣天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欣天贸易(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石伟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5,007,5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8%,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石伟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石伟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刘辉,男,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沈阳
第三机床厂用户服务处助理工程师、深圳市广联小松机电有限公司生产部工厂长、深圳市兴德成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监事、总工程师;深圳市宏深迪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05 年 5 月公司设立以来,历任公司董事长、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281,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41%。刘
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刘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袁铮,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2005 年至
2010 年,任职于诺基亚通信(苏州)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采购员;2010 年至 2016
年,任职于诺基亚通信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任运营供应链管理项目经理;2016年至 2018 年,任职于苏州欣天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历任销售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苏州欣天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欣天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袁铮先生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份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53%。袁铮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袁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汪长华,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
管理硕士学位。2011 年至 2014 年,任职于永富企业(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至 2018 年,任职于东莞市朗耀照明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务经理和总经理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汪长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16%,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梁晓,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获得清华大学物
理化学及仪器分析和企业管理双专业本科学位和清华大学有机化学专业博士学位。2001
年-至今,任清华大学化学系教师,工作期间于 2013 年 6 月至 2014 年 6 月在美国中佛
罗里达大学(University of Central Florida)公派担任研究科学家(Research
Scientist)。2005 年 5 月至 2008 年 10 月期间在石家庄永生华清液晶材料有限公司兼职
担任研发中心主任; 2016 年 6 月-至今,担任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1 月-至今,担任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8 月-至今,担任杭
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梁晓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梁晓先生未持有本公
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刘憬,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曾任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部部长,现任广州赛富合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州赛富建鑫中小企业基金执行董事、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外部专家顾问、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院创新创业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憬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孙章春,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
册会计师。曾任安徽省枞阳县百货公司主管会计、财务股长、珠海巨人集团财务部经理助理、主管会计、安徽省枞阳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3 年 5 月-至今,担任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咨询委员会委员、评审专家;1998 年 4 月-至今,担任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主审、副所长。
截至本公告日,孙章春先生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孙章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