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1-088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1、已审批授信额度情况的概述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 7,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及其分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16,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2、本次增加授信额度的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升运营能力,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由 7,000 万元增加至 12,000 万元,综合授信期 1 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由 16,000 万元增加至 18,000 万元,综合授信期 2 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及其分公司外信用证等,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依巴克区支行申请不超过 3,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2 年,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配偶及公司董事、总裁周路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增加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为便于公司及顺利开展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额度范围内负责协议签署(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等相关事项。
今年年初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累计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 18,760 万元(不含
本次授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王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籍,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王刚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9,853.73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6.62%,通过天津宏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名:新疆立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744.97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01%,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0,598.7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8.63%,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属于公司关联人。
周路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裁,中国国籍,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周路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523,68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68%,周路先生属于公司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董事、总裁周路先生无偿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无需支付对价。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期限 1 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本次授信拟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2、公司及其分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18,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2 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及其分公司外信用证等,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3、公司拟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依巴克区支行申请不超过 3,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2 年,本次贷款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周路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配偶,公司董事、总裁周路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结合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通过银行授信方式补充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目前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实际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5,381 万元(不含本次)。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充分了解,及对本事项涉及的
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先审查,我们认为关于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对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以及公司董事、总裁周路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所需资金以及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