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
的说明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塑科技”、“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并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一)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向深交所进行了报备。
(二)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
投资者利益,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1 月 9 日开市起停牌,披露了《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并于 2021 年 11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三)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四)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交易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将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和本次交易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五)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尚需经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3、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发行程序;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规。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拟提交相关的法律文件,公司及全体董事拟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向深交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之签章页)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