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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96 深市 利安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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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8

利安隆: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2-071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庞慧敏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按照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条件的提名人提名,本届监事会拟提名丁欢女士和叶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监事范小鹏先生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丁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叶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对各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韩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5 号),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向 7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573,002 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 416,999,967.12 元。新增股份
已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鉴于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工作已
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220,046,665 股增至 229,619,667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20,046,665 元增加至 229,619,667 元。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据此进行相应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购买权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公司积极发展第三生命曲线,向生命科学领域迈进,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奥瑞芙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芙”)
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成立,其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400
万元,持有其 40%股权;苏州吉玛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300 万元,持有其 30%股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米度毕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米度毕方”)出资 300 万元,持有其 30%股权。

    米度毕方拟将持有奥瑞芙 30%股份转让给天津聚康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康隆”)。根据《公司法》和奥瑞芙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上述转让的股权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聚康隆是由公司董监高及部分员工出资成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米度毕方转让前述股权的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与其构成关联方共同投资关系。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丁欢女士,范小鹏先
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修改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本次修改承诺事项,是公司为战略落地提供更快更好的途径,公司控股股东利安隆集团、利安隆国际及实际控制人拟进行必要的产业布局,该等承诺的修改和完善将更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通过该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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