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
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
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
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uplet PowerCo.,Ltd.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 9号 B座 285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889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不包含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6.53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1月4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1,554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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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
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
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
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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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应认真考虑下列重大事
项,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
限的承诺
(一)法定限售安排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
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
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股东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王彬、郑罡、邱金辉、盛邦惠民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
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
整。
2、深创投及红土嘉辉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士民、杜永生、刘志宇、李强、李
洪、王华燕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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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
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将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
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4、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监事周权承诺
若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
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将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公司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彬承诺
王彬承诺:王彬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将认真遵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
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上市时所持股票数量的25%,具
体减持比例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所持本公司
股份变化的,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二)公司股东郑罡承诺
郑罡承诺:郑罡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将认真遵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
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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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上市时所持股票数量的25%,具
体减持比例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所持本公司
股份变化的,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三)公司股东邱金辉、盛邦惠民承诺
邱金辉、盛邦惠民承诺: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
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锁定期满后三年内,累计减持公司股票数量可能达到所持股票数量的 100%,具体
减持比例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公司股东上海联芯、白文、深创投、红土嘉辉承诺
上海联芯、白文、深创投、红土嘉辉承诺: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将认真
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公司股票数量可能达到所持股票数量的 100%,具体
减持比例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经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前滚存
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前公司的老股东和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加的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
享有。
四、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发行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
案)》及《利润分配政策(草案)》,对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原则、形式、比例和决策
机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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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