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新雷能 股票代码:300593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十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7,849,061 股
2、发行价格:41.76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580,576,787.36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547,406,856.27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37,849,061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 年 10 月 26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
日起 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自 2022 年 10 月 26 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
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录
特别提示 ......1
释义 ......3
一、公司概况 ......4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5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20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20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23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26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27
八、其他重要事项 ......28
九、备查文件 ......28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指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本 指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
本上市公告书 指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康达律师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中汇会计师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
销业务实施细则》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Relpow Technology Co., Ltd
股票简称 新雷能
股票代码 300593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 1997 年 6 月 11 日
上市日期 2017 年 1 月 13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中路 139 号院 1 号楼一、二、
三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中路 139 号院 1 号楼一、二、
三层
法定代表人 王彬
注册资本(发行前) 37,237.9436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102699924C
邮政编码 102200
电话 010-81913666
传真 010-81913615
互联网地址 http://www.xinleineng.com/
董事会秘书 王华燕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检测;制造高铁设备、配件、
铁路机车车辆配件、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微特电机及
组件、电力电子元器件、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配
电开关控制设备、计算机零部件、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
统、通信设备、雷达及配套设备、集成电路、智能消费
设备、敏感元件及传感器;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不
经营范围 含医用软件);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源变换器、放大
器、通讯产品、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市场主体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内部决策程序
2022 年 1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董事分项表决
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
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 年 9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向深交所报送《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及《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共计 114 名特定投资者。上述 114 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未剔除重复):发行人前二十名非关联股
东(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13 家、基金公司 23 家、
证券公司 17 家、保险机构 12 家、其他类型投资者 49 家等。
在康达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收盘后向上述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 114 名投资者发出了《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
单》”)及其相关附件,以上主体均在 2022 年 9 月 21 日向深交所报送的《拟发
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范围内。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申购
报价开始前(即 2022 年 9 月 28 日 9:00 时前),发行人、主承销商合计收到 6
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发行人、主承销商在康达律师的见证下,向后续表达了认购意向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发行方案》报送后至申购报价日前新增的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林春晓
2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核查,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 2022 年 9 月 28 日 9:00-12:00,在北京
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主承销商合计接收到 27 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除 8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购文件,经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27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单》符合《认购邀请书》中对申购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