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2-077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易佰”或“公司”)于 2022年6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33,800.00 万元受让厦门芒励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芒励多”)、厦门超然迈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超然迈伦”)合计持有的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佰网络”)10%股权。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情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基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经与芒励多、超然迈伦友好协商,公司决定终止收
购芒励多、超然迈伦合计持有的易佰网络 10%股权,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与
芒励多、超然迈伦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因暂未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未生效。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厦门芒励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厦门芒励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8 年 7 月 12 日
住所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湖里大道 22 号 201-115 单元
(文创口岸 1#)
执行事务合伙人 胡范金
出资额 367.3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982MA31WLDQ0P
合伙期限 自 2018 年 7 月 12 日至 9999 年 12 月 31 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软件开发;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项目策划与
公关服务;品牌管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 胡范金出资额 365.50 万元,出资比例 99.51%,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罗春出资额 1.80 万元,出资比例 0.49%,为有限合伙人。
芒励多持有公司 10.35%股份,芒励多实际控制人胡范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芒励多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厦门超然迈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厦门超然迈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8 年 7 月 12 日
住所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湖里大道 22 号 201-116 单元
(文创口岸 1#)
执行事务合伙人 庄俊超
出资额 244.87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982MA31WL718N
合伙期限 自 2018 年 7 月 12 日至 9999 年 12 月 31 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软件开发;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项目策划与
公关服务;品牌管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 庄俊超出资额 242.95 万元,出资比例 99.22%,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淑婷出资额 1.92 万元,出资比例 0.78%,为有限合伙人。
超然迈伦持有公司 7.69%股份,超然迈伦实际控制人庄俊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超然迈伦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原因
公司决定终止收购易佰网络 10%股权事项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基于谨慎原则并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做出的决策。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收购易佰网络 1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收购易佰网络 1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公司终止收购易佰网络 1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并经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后作出的审慎决策,该事项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收购易佰网络 1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审慎判断并充分沟通协商之后做出的决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股权转让协议》未正式生效,且公司尚未向交易对方支付任何
款项,本次终止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