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1-066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
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9 号),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303,03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90 元,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163,178,000 股增加至 193,481,03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7.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2,223,191.44 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7,776,805.5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第 44564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2月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熙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上海张江支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常德支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市中支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管理,并将根据相关规定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