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九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陈光水 赖满英 傅宗朝
赖振东 吴新开 张松柏
吴海鹏
全体监事签字:
吴淑青 杨文伟 王晖
除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薛娟华 卢新田 高巍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 日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0
目 录...... 1
释 义...... 2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3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4
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5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7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10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1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1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3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5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16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17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 18
三、审计机构声明...... .19
四、验资机构声明...... 2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1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 指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奥联电子
发行对象、控股股东、瑞盈 指 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A 股普通股股票的行为
股票
《公司章程》 指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南京证券、保荐机构 指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 指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盈科资本 指 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0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发行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前述有关议案回避表决。
2、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对前述有关议案回避表决。
3、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关联董事对前述有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程序
1、2021 年 1 月 27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1 年 3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11,111,111 股,发行价格为 12.96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143,999,998.5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5,120,962.92 元。
1、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8 月 30 日出具的《验
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27 号),截至 2021 年 8 月 30 日,本次发行对
象已将认购资金共计 143,999,998.56 元缴付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银行账户中。根据中天运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8 月 31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
验字第 90028 号),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奥联电子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143,999,998.56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879,035.64 元,奥联电子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120,962.92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1,111,111.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124,009,851.92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二)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价格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元/股) (股) (元) (月)
1 瑞盈资产 12.96 11,111,111 143,999,998.56 36
合计 11,111,111 143,999,998.56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2020 年 9 月 3 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
即 12.96 元/股。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 11,111,111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全部
由瑞盈资产以现金认购。发行数量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9 号)的相关要求。
(五)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取得
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3,999,998.5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879,035.64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120,962.92 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为瑞盈资产,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公司名称 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700MA5MXJ606N
法定代表人 赖满英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29 日
经营期限 自 2017 年 11 月 29 日至 2037 年 11 月 28 日
注册地址 广西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 1 号公共服务中心 A105 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含金融、期贷、证券信息);投资、企业
经营范围 管理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
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 2433 弄联洋星座 G 座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特定发行对象瑞盈资产,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三)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瑞盈资产认购的股数为 11,111,111 股,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