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辰药业”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55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价格:11.11元/股,网上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11.11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T日(2016年12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T+2日(2017年1月4日)公告的《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为了便于社会公众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就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1、路演时间:2016年12月29日(T-1日,周四)10:00-13:00;
2、路演网站:全景网(http://www.p5w.net)
3、参加人员:海辰药业管理层主要成员、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附件可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www.hicin.cn)上查询。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28日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