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1-088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
暨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及进展情况
2020年7月23日,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00万元对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思伟尔”)进行增资。就本次增资,公司已与奥思伟尔及其股东曹冠晖、刘烨来、杭州奥晖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宇、湖州英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了《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称“增资协议”),实缴了全部增资款,奥思伟尔已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以及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2020-079、2020-099)。
二、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暨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经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奥思伟尔及其股东曹冠晖、刘烨来、杭州奥晖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鸿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英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了《<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本公告称“补充协议”)。增资协议第八条约定:“如果奥思伟尔和/或其现有股东违反增资协议附录A所列的声明和保证造成本次增资的基础有偏差时,英飞特有权(但无义务)要求奥思伟尔和/或曹冠晖先生以回购价格回购其所持有
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英飞特应优先选择由奥思伟尔承担回购义务(如公司需通过变卖资产、分红、减资或其他适用法律允许的方式筹集回购资金,则奥思伟尔现有股东同意予以配合并提供协助)。”现基于对标的公司所在行业市场发展情况、标的公司当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情况的综合考量,公司同意对附录A所列的声明和保证中有关经营目标承诺期间进行顺延,并保留公司在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根据独立判断随时要求回购义务人根据增资协议第八条的约定回购其全部或部分股权的权利。
三、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签署《<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各方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签署《<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经审核,公司本次签订补充协议,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事项无异议,同意各方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