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6 证券简称:容大感光 公告编号:2021-003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就本次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事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相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公司于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注册稿)》。
一、本次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概览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容大感光”)拟采用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高仕电研 100% 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
容大感光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
议、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21年1月13日,公司向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完成了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定向可转债发行”)的发行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定向可转债中文简称 容大定转
定向可转债代码 124019
票面金额 100元/张
证券数量 1,248,000张
发行规模 12,480.00万元
定向可转债利率 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
第五年1.80%。
定向可转债计息开始日 2021年1月13日,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定向可转债计息停止日 2026年 1月 12日
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
定向可转债付息日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定向可转债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
初始转股价 27.61元/股
定向可转债登记完成日 2021年1月26日
定向可转债存续起止日 5 年;即 2021年1月13日至 2026年1月12日
定向可转债转股起止日 2022年1月13日至 2026年1月12日
定向可转债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定向可转债限售数量 1,248,000张
交易对方本次交易中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12个月内(即2021年1月13日至2022年1月12日)将不以任
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
锁定期安排 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
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可转债所转
股票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即2021年1月13日至
2023年7月12日)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重组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一)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牛国春、袁毅、李慧、石立会共 4 人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高仕电研 100% 股权。
2、交易对价
根据中天华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第 10378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师对高仕电研 100%股权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高仕电研100%股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评估值为 20,855.38 万元,评估增值 16,509.90 万元,评估增值率 379.93%。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交易作价 20,800.00 万元。
3、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20,800.00 万元,其中以股份支付的交易对
价的 10%,即 2,080.00 万元;以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交易对价的 60%,即 12,480.00
万元;以现金支付交易对价的 30%,即 6,240.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容大感光将持有高仕电研 100%股权,本次交易的具体对价支付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交易 转让的股 转让的股权 发行股份 发行可转换 现金支付
号 对方 权出资额 出资额比例 交易总额 支付金额 公司债券 金额
(%) 支付金额
1 牛国春 1,240.00 62.00 12,896.00 1,289.60 7,737.60 3,868.80
2 袁毅 480.00 24.00 4,992.00 499.20 2,995.20 1,497.60
3 李慧 180.00 9.00 1,872.00 187.20 1,123.20 561.60
4 石立会 100.00 5.00 1,040.00 104.00 624.00 312.00
合计 2,000.00 100.00 20,800.00 2,080.00 12,480.00 6,240.00
(二)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在购买资产的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4,000.00 万元,不超过以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可转债按初始转股价计算的转股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总股本的30%。
本次募集配套融资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或者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公司将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的资金择机先行用于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若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三)实施情况
1、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20 年 12 月 28 日,高仕电研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完成了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高仕电研 100.00% 股权。
2、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新增可转债的登记情况
2021 年 1 月 26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证券初
始登记确认书》,公司向本次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 1,248,000 张可转换债券的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三、本次定向可转债发行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交易履行的程序
1、上市公司的决策与授权
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交易预案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及后续工作安排的议案》。
2020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交易草案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
易草案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与
本次交易草案(修订稿)相关的议案。
2、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的内部决策
2019 年 6 月 24 日,高仕电研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本次交易的
相关议案。
3、深交所审核同意
2020 年 11 月 11 日,深交所下发《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发行股份、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0〕030016 号),审核同意容大感光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
4、中国证监会的注册程序
2020 年 12 月 8 日,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
意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牛国春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