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37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 14:30 时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1 年 10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0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决议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上市地点;
2.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9 募集资金用途;
2.10 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取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8、关于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普通决议
11、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第1-15项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 1-10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中第 2 项议案需逐项表决。第 1-10 项议
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本次会议所有提案均为非累 √
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上市地点 √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2.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09 募集资金用途 √
2.10 决议的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 √
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
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 √
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8.00 关于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 √
事宜的议案
10.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5.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
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10 月 12 日下午 16:30
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1383902)到公司。
3、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 2。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五、参加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