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3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经公司慎重评估,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 2020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2
人,注册会计师 1,26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21.9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7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3.49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0 家,主要行业
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79 亿元;2020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187.36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43.51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邓碧涛,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 1:邓碧涛,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 2:岑倩敏,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龙传喜,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经审批的审计费用共计 130 万元人民币。本次审计费用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致同协商确定。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后,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 2021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事前认可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续聘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质量控制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