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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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16 年 10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前 15 日向各
位股东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大会应到股东及股东代表 12 名,实到 12 名,所代
表的股份数为 6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会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全体股
东一致同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 《关于调整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其中 6000 万股同意占总股本 100%、
0 股反对占总股本 0%、 0 股弃权占总股本 0%;一致同意 《关于调整武汉精测电子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
的议案》 ;
2.审议 《关于调整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其中 6000 万股同意占总股本 100%、0 股反对
占总股本 0%、0 股弃权占总股本 0%;一致同意《关于调整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
3.审议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其中 6000 万股同
意占总股本 100%、0 股反对占总股本 0%、0 股弃权占总股本 0%;一致同意《关
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一致同意授权期限自 201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 年。
4.审议《关于为子公司苏州精濑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 6000 万股同意占总股本 100%、 0 股反对占总股本 0%、 0 股弃权占总股本 0%;
一致同意《关于为子公司苏州精濑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致同意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彭骞为该笔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特此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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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签字页)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股东
姓名/名称
签字/盖章
股东
姓名/名称
签字/盖章
彭 骞 陈 凯
胡 隽 柯常进
沈亚非 黄力波
朱建华
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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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签字页)
广州比邻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1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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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签字页)
武汉精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1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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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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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鼎龙泰豪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1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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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签字页)
武汉科技创新朝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1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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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签字页)
武汉精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1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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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彭 骞 陈 凯 沈亚非
张慧德 马传刚
出席会议的监事签名:
胡 磊
李冬叶
韩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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