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精测电子 股票代码:300567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
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零二一年五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1,446,011 股
2、发行价格:47.51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493,999,982.61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482,735,831.67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31,446,011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份上
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1 年 5 月 13 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一)发行类型......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6
(三)发行方式...... 8
(四)发行数量...... 8
(五)发行价格...... 8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9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9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9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10
(十)发行对象...... 10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5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6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6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6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6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6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6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16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16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17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8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18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19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19
(一)主要财务数据...... 19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1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1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21
(三)发行人审计机构...... 21
(四)发行人验资机构...... 22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2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2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23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3
九、备查文件 ...... 23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精测电子/公司/发行 指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
本次发行 指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公司章程 指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所
验资机构/立信会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承销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董事会 指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3 月末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享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uhan Jingce Electronic Group Co.,Ltd
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 精测电子
证券代码 300567
注册资本 278,129,715 元(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
法定代表人 彭骞
设立时间 2006 年 04 月 20 日
上市时间 2016 年 11 月 22 日
公司住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 22 号
邮政编码 430205
电话号码 027-87671179
传真号码 027-87671179
网址 http://www.wuhanjingce.com
一般项目:平面显示技术的研发;液晶测试系统、有机发光二极管显
示器测试系统、计算机测控系统集成、机电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
销售及技术服务;太阳能、锂电池及其它新能源测试系统、电源测试
经营范围 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芯片设计、半导体测试设备的
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
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电子产品设计、生产、销售;计量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0 年 10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逐项表决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议案。
2、股东大会程序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议案。
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1 年 1 月 27 日,精测电子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
《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1 年 3 月 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武汉精测电
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批文签发日为 2021 年 3 月
5 日,批文的有效期截止至 2022 年 3 月 4 日。
4、发行过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4 月 9 日至 2021 年 4 月 14 日(T 日)以电子
邮件及快递的方式向 153 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送达了《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
书》”),邀请上述投资者在收到《认购邀请书》后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00-12:00 期间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
上述 153 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包括:29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6 家证
券公司、9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前 20 名股东(2021 年 3 月 31 日股东名册,其中
5 家为发行人关联方未发送认购邀请书)以及表达了认购意向的 8 位其他个人投资者和 76 家其他投资机构,共 153 名投资者。经查验,《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和发送范围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承销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