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何书平 陈建华 江山
马超 杨艳军 刘泉
朱军 何对燕 危怀安
唐建新 朱晔
2022 3 9
发行人: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2022 3 9
2022 3 9
2022 3 9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谢敏 张瑶 李汉兵
夏珂 范艳梅
发行人: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22 3 9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林海 张浩霖 董雷
发行人: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22 年 3 月 9 日
目录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10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0
(一)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及主管机构的审批情况 ......10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10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10
(四)办理股权登记的时间 ......10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11
(一)发行方式 ......11
(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11
(三)发行数量 ......11
(四)定价情况 ......11
(五)募集资金情况与发行费用......16
(六)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16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6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6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17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核查 ......17
(四)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18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机构 ......18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18
(二)律师事务所 ......19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 ......19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20
一、本次发行前后 A 股前 10 名股东变化情况......20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2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2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0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21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21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21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及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21
(五)本次发行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变动情况 ......21
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2
第四节 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3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2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29
一、备查文件 ......29
二、查询地点 ......29
三、查询时间 ......29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项目 指 释义
理工光科、发行人、公司 指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科集团 指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
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指 理工光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象发行
《发行方案》 指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
案》
《认购邀请书》 指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
请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海润天睿律师 指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元、千元、万元、百万元、 指 人民币元、千元、万元、百万元、亿元
亿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及主管机构的审批情况
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议案。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资委授权的国家出资企业中国信科集
团出具的《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6,700,562 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总体方案。
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议案。
2021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调整方案及相关议案。
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调整方案及相关议案。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调整方案及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1 年 11 月 11 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本次发行获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021 年 12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7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1、2022 年 3 月 7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
[2022]第 ZE10009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2 年 3 月 3 日止,申万宏源承销
保荐指定的专用账户(户名: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树街支行,账号:0200291429200030632)实
际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资金合计人民币 420,893,698.50 元(人民币肆亿贰仟零捌拾玖万叁仟陆佰玖拾捌元伍角 )。”
2、2022 年 3 月 7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
[2022]第 ZE1000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2 年 3 月 4 日止,理工光科本次
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 14,267,583 股,募集资金总额 420,893,698.50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税)8,942,940.11 元,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1,950,758.39 元,其中股本人民币 14,267,583.00 元,出资溢价部分 397,683,175.39 元计入资本公积。”
(四)办理股权登记的时间
公司承诺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本次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承销方式为代销。
(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 元。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2,089.37 万元(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6,700,562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