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3 证券简称:集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下午 14:30 在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七贤路 1-1 号杭
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2 日 9:15—2021 年 10 月
12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楼荣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公司股份23,485,7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3%。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23,457,7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4、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2人,代表股份2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3,485,7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项也、练慧梅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