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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53 深市 集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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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2

证券代码:300553           证券简称:集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8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旭初先生、财务总监俞金球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陈旭初先生持有公司778,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陈旭初先生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90,000股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958%;俞金球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1,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俞金球女士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62,000股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29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陈旭初、俞金球;

    2、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陈旭初持有公司股份778,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

其中实际可流通股数为194,5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53%,不存在股份质押。

    截至本公告日,俞金球持有公司股份251,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

其中实际可流通股数为62,8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10%,不存在股份质押。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提交人:陈旭初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减持价格:具体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减持;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等方式;

    减持数量和比例:不超过190,000股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958%;

    按本次减持计划上限减持后,股东陈旭初将继续持有公司588,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55%。

    (2)减持计划提交人:俞金球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减持价格:具体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减持;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等方式;

    减持数量和比例:不超过62,000股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292%;

    按本次减持计划上限减持后,股东俞金球将继续持有公司189,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47%。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陈旭初和俞金球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如果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则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在十二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2)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陈旭初和俞金球还承诺:上述承诺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旭初先生、俞金球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陈旭初先生、俞金球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陈旭初先生、俞金球女士已承诺将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3、陈旭初先生、俞金球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5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