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3 证券简称:集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董事、监事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吴殿美、杨全勇、石小英,股东张加庆、赵良梁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楼荣伟先生一致行动人吴殿美女士、杨全勇先生及董事张加庆先生、赵良梁先生、监事石小英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吴殿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863,9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3%,吴殿美女士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0股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2%;杨全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05,8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2%,杨全勇先生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0股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2%;张加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7,6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8%,张加庆先生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0股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2%;赵良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7,6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8%,赵良梁先生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0股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2%;石小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3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5%,石小英女士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0股公司股
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2%。
吴殿美女士及杨全勇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楼荣伟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个人资金需求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吴殿美、杨全勇、张加庆、赵良梁、石小英
股东名称 职务 持有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吴殿美 董事、副总经理 4,863,971 10.13%
杨全勇 董事 3,705,883 7.72%
张加庆 董事、副总经理 2,007,647 4.18%
赵良梁 董事 2,007,647 4.18%
石小英 监事 4,390,000 9.1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吴殿美、杨全勇、张加庆、赵良梁、石小英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具体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减持;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7、减持数量、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吴殿美 200,000 0.42%
杨全勇 200,000 0.42%
张加庆 200,000 0.42%
赵良梁 200,000 0.42%
石小英 200,000 0.42%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东相关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楼荣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殿美、杨全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如果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则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在三十六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公司股东张加庆、赵良梁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如果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则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在三十六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公司股东石小英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吴殿美、杨全勇、张加庆、赵良梁、石小英还承诺:上述承诺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1)减持条件
在锁定期内,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如果公司在该期间存在除权除息事项,则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2)减持意向
在满足“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规定前提下,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即减持额度)不超过可减持股份数量的50%且不超过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5%,锁定期满后第一年的剩余减持额度不累计到第二年。
(3)减持价格
在锁定期满两年内,无论以何种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如果公司在该期间存在除权除息事项,则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4)信息披露
在减持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3个工作日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
(5)违反承诺的强制措施
吴殿美、杨全勇、张加庆、赵良梁、石小英承诺严格遵守减持意向,如有违反,将公开道歉,且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
应向本人支付的报酬和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自愿承担违反承诺减持的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吴殿美、杨全勇、张加庆、赵良梁、石小英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吴殿美女士、杨全勇先生、张加庆先生、赵良梁先生、石小英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吴殿美女士、杨全勇先生、张加庆先生、赵良梁先生、石小英女士已承诺将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吴殿美女士、杨全勇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楼荣伟先生之一致行动人,相关股东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楼荣伟先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