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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46 深市 雄帝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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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帝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27


证券代码:300546        证券简称:雄帝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6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8,5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5%;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人数为6人,回购价格为19.442元/股。

    2、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5,205,000股减至135,136,500股。

    深圳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10月16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六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回购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68,5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2017年2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拟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过74.70万股,授予价格为49.48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017年2月27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7年3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事项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权条件的114名激励对象授予74.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9.48元/股,授予日为2017年3月7日。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审核。

    2017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权条件的111名激励对象授予185.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19.592元/股。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审核。

    2017年5月20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17年5月24日。具体详情请见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2018年5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决定对原激励对象贺志刚、徐鲁湘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意按照《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18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因公司原激励对象马艳军等4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其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38,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18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与《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6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68,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因公司原激励对象马艳军等6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内容,公司决定对6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68,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18-039),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9.592元/股调整为19.442元/股,回购数量为68,50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1,331,777.00元。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3-69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0,903,750    52.44%      68,500      70,835,250  52.4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4,301,250    47.56%      --        64,301,250  47.58%
三、总股本              135,205,000    100%      68,500      135,136,500  100%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