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6 证券简称:雄帝科技 公告编号:2021– 049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0,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人数为 4 人,回购价格为 12.489 元/股。
2、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6,607,750 股减至
136,577,750 股。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及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所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30,0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2019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的资格和条件、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并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日等相关事项。
2019年9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权益授予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调整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00 人调整为 97 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7.00 万股相应调整为 156.10 万股,授予价格为 12.61 元/股,授予日为 2019
年 9 月 19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19年9月1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权益授予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
2019 年 9 月 25 日,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份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日为 2019 年 9 月 19 日,上市日为 2019 年 9 月 27 日,人数为 97 人,数量为
156.10 万股。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取消授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 1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4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68,000 股;同时,公司将回购注销 3 名不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25,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
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其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5,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3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内容,公司决定对4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3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2.61 元/股调整
为 12.489 元/股,回购数量为 30,000 股,回购资金总额为 374,670.00 元。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
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3 - 39 号验资报告。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0,043,640.00 36.63% 30,000.00 50,013,640.00 36.6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6,564,110.00 63.37% -- 86,564,110.00 63.38%
三、总股本 136,607,750.00 100.00% 30,000 136,577,750.00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晶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37.36%,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