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联得装备 股票代码:300545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四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聂泉 刘文生 钟辉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曾细根 杨文 娄超
全体监事: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欧阳小平 刘邵宁 邹毅
全体高级管理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员: 聂泉 刘文生 钟辉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日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
指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司、联得装备
股票或 A 股 指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的普通股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
指 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行为
定对象发行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本报告书 指
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指 发行人股票在交易所上市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5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
行方案等相关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相关事宜。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规模由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中涉及募集资金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亦作相应调整。
2021 年 3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与聂泉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0 年 9 月 9 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联
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发行人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2021 年 4 月 2 日,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向本次发行获配的 9 名发行对象发出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截至 2021 年 4 月 6 日 16:00 止,上述发行对象
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2021 年 4 月 7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
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30589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1 年 4 月 6 日止,东方投行已收到全体
认购人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599,999,993.00 元。全体认购人均以货币资金认购。
2021 年 4 月 7 日,东方投行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费与承销费后的余
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1 年 4 月 8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5-00007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1年 4月 7日止,联得装备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578,947 股,募集资金总额 599,999,993.00
元 , 减 除 发 行 费 用 10,969,538.73 元 ( 不 含 税 )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589,030,454.27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1,578,947.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557,451,507.27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三)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1年 3月 19日向深交所报送《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投资者名单》,符合发送认购邀请书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共计 140 名(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其中已
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40 家),具体包含:截止 2021 年 3 月 10 日发行人前
20名股东 17家(不包括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方,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基金公司 54家;证券公司 18家;保险机构 15家;其他机构投资者 29 家;个人投资者 7名。
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等。
除上述投资者外,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后至本次发行簿记前,另有 3 家投资者向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表达认购意向,分别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周
福新和 Goldman Sachs & Co. LLC。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上述投资者补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等。
(四)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2021年 4月 1日 9:00-12:00,主
承销商共收到 11 份申购报价单,除 2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认购保证金和 1 位投资者缴纳认购保证金款项不足外,其余 8 家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认购保证金。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律师共同核查,除投资者谢恺因未足额缴纳保证金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外,其余投资者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投资者具体认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 认购对象全称 认购价格 认购金额(万 是否缴纳 是否有效
号 (元/股) 元) 保证金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 19.00 15,900.00
1 司 是 是
18.32 16,000.00
广东恒航产业投资基金合 19.00 10,000.00
2 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 是
18.32 10,000.00
3 谢恺 19.00 8,000.00 不足 否
(注 1)
4 Goldman Sachs & Co. LLC 21.43 3,000.00 是 是
序 认购对象全称 认购价格 认购金额(万 是否缴纳 是否有效
号 (元/股) 元) 保证金
深圳市东方远致平稳发展 19.02 7,000.00
5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是 是
业(有限合伙) 18.34 10,000.00
深圳市远致瑞信混改股权 19.02 7,000.00
6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是 是
合伙) 18.34 1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