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20-075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20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发行对象
调整前: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泉先生在内的不超过 35名特定对象。除聂泉先生外,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认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调整后: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泉先生在内的不超过 35名特定对象。除聂泉先生外,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认购股
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2、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联得装备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聂泉先生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发行人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 P0/(1+N)
派息和送股或转增股本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息,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联得装备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聂泉先生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发行人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 P0/(1+N)
派息和送股或转增股本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息,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发行数量
调整前:
发行人拟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43,226,241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数量为准),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 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发行人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发行人拟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43,226,241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以监管部门最终审核及注册数量为准),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发行人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