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深冷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8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片区同善桥路 569
号公司 5 楼会议室。
(三)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晓勇先生因公务安排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谢乐敏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人,代表股份55,831,0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775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人,代表股份55,715,6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8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人,代表股份11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2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与会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6,442,3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66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6,326,9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74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4人,代表股份115,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92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5,831,0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442,3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张博钦、周慧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
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