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6 证券简称:中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公司股东刘勇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东刘勇先生本次减持因法院强制执行造成,截至 2021 年 10 月 13 日,
刘勇先生已被动减持 2,75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
2、本次司法强制执行减持后,截至 2021 年 10 月 13 日,刘勇先生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数为 14,697,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0%。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的基本情况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10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确认,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刘勇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减持,公司于当日向刘勇先生发出《工作联系函》并于 10 月 13 日收到刘勇先生回函,获悉刘勇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于近期被司法强制执行而导致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2,75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勇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沿河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0 月 11 日
股票简称 中潜股份 股票代码 300526
证券代码:300526 证券简称:中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变动类型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份(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275.92 1.3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745.6232 8.55 1,469.7032 7.2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745.6232 8.55 1,469.7032 7.20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
划 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是 否□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本次减持是因法院强制执行造成的被动减持,股东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方未能按照相关规则进行减持预披露。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公司已向股东方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股东方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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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股东股份被强制执行减持原因
根据刘勇先生回函,其所持股份变动原因为:2021 年 10 月 8 日,安徽省合肥市
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人民法院”)向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下发(2021)皖 01 执 1622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华金证券变卖刘勇先生持有的 2,759,200 股公司股份并将变卖所得划至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
2021 年 10 月 11 日,华金证券依据上述要求,实际变卖 2,759,200 股,成交金
额 65,278,487.47 元。
三、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根据刘勇先生回函,该笔债务本息于本次执行完毕后尚未全部结清,尚有应当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的利息及其他费用近百万元(具体金额根据还款时间处于变动状态,由人民法院具体确定)。刘勇先生正全力筹措资金,争取以其他方式偿还,但未偿还完毕前,不排除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进一步执行措施的可能。
2、刘勇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证券代码:300526 证券简称:中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3、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2021〕13 号。刘勇先生的本次被动减持,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认定为违规减持的可能。
4、本次被动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刘勇先生的本次被动减持未进行预披露,且减持比例超过 1%,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认定为违规减持的可能。
特此公告。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