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独立董事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独立董事:孙昌兴、鲍金红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