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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01

金冠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0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冠股份”)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由董事长魏庆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9 月 26 日以电
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下午 15 时在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表决。

    3、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魏庆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内容,关联董事魏庆辉、何国辉、刘宇波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由与会非关联董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2.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 3 票。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 3 票。

    2.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都资管”)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控股股东古都资管以外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其中,控股股东古都资管拟以不低于 10,000.00 万元(含本数)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古都资管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控股股东同意以发行底价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 3 票。


    2.4 发行股票的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 3 票。

    2.5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若按照目前股本测算,预计本次发行总数不超过 264,865,495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 3 票。

    2.6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控股股东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
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基于认购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 3 票。

    2.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100,0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大功率有序充电场站 公司全资子公司            71,000.00        71,000.00
      建设及运营示范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29,000.00        29,000.00

                  合计                            100,000.00        100,000.00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 3 票。

    2.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 3 票。

    2.9 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 3 票。


    2.10 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 3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了《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内容,关联董事魏庆辉、何国辉、刘宇波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 3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了《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内容,关联董事魏庆辉、何国辉、刘宇波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 3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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