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八年六月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诺本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2、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
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
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5、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
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6、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
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别提示
一、新增股份数量及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对应的新增股份29,099,87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33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707,999,958.75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20,801,079.0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87,198,879.66元。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登记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于2018年6月11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三、新增股份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8年6月21日。
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天津津融国金投资有限公司等4家获配投资者认购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发行结束之日起起算。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进行锁定。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徐海江 郭长兴 徐海涛
孙益兵 侯大艳 赵红云
毛志宏 王希庆 徐卫东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公司声明...... 2
特别提示...... 3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4
目录...... 5
释义...... 6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8
第二节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25
第三节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32
第四节持续督导...... 34
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35
第六节备查文件及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39
释义
公司、上市公司、金冠 指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电气
鸿图隔膜、标的公司 指 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人、业绩承诺 张汉鸿、共青城百富源鸿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利润承诺人、补 指 李小明
偿方
交易对方 指 鸿图隔膜全体股东
交易各方 指 金冠电气与交易对方
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 指 金冠电气向鸿图隔膜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鸿
产重组 图隔膜100%的股权
募集配套资金 指 金冠电气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 指 金冠电气向鸿图隔膜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鸿
图隔膜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重组报告书、报告书 指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公告书、实施情况暨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指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
公告书》
交割日 指 标的资产变更登记至金冠电气名下的当日
华泰联合证券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指 华泰联合证券、国泰君安证券
律师、法律顾问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审计机构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师、评估机构 指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冠电气与交易对方于2017年6月15日签署的《吉林省金冠
金购买资产协议》、《发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指 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于2017年8月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 21日签署的《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辽源鸿图锂电
议》 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金冠电气与补偿义务人于2017年6月15日签署的《吉林省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补偿义务人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
议》、《业绩承诺及补偿 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于2017年8月21
协议之补充协议》、《业 指 日签署的《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补偿义务人关于
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
补充协议(二)》 充协议》及于2017年12月11日签署的《吉林省金冠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与补偿义务人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则》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linJinguanElectricCo.,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 2016年5月6日
证券简称 金冠电气
证券代码 300510
注册地址 长春市双阳经济开发区延寿路4号
办公地址 长春市双阳经济开发区延寿路4号
注册资本 26,226.257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徐海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0007911418611
邮政编码 130600
联系电话 0431-84155588
传真 0431-84155588
智能型高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环网开关设备、柱上开关设备、电线电
缆、冷、热缩电缆附件、硅橡胶、绝缘材料、绝缘制品、电力变压器、
交直流充电设备、电力自动化产品、继电保护装置、电子电器产品生
经营范围 产、销售、研发及技术咨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8月9日)电力设备防腐除锈;
电力工程施工(需凭资质经营,未取得资质前不得经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方案为金冠电气向鸿图隔膜的全体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其持有鸿图隔膜合计100%股权,并拟以询价发行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总体作价为147,624.81万元,其中股份对价为106,174.68万元,现金对价为41,450.12万元。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中,金冠电气向张汉鸿、李小明等4名自然人股东及百富源、吉林天馨和英飞尼迪等9个机构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鸿图隔
膜100%的股权。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为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交易费用并支持鸿图隔膜的项目建设,金冠电气拟以询价发行的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800.00万元,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金冠电气总股本的20%。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交易的实施。
三、本次交易中股份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价格
在本次重组中,东洲评估对鸿图隔膜采用了收益法以及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根据东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