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709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公司网站http://www.jljgdq.cn,并置备于本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投资者在2016年4月26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6年4月26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主承销商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6年4月28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4月2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2,18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
发行方式 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以及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已开通创业板市
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发行对象 外),且在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
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符合《深圳
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所规定的网上投资者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T日(网上申购日为2016年4月26日),其他发
发行日期 行重要日期安排详见今日本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
推介公告
发行人联系地址 长春市双阳经济开发区
发行人联系电话 0431-84155588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地址 楼20层
021-20370806,20370807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电话 021-20370809,20370811
发行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