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6 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91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7,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328,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071,3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3月21日全部到位,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6]G15001890246号验资报告。
2、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09号”文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新股。根据公司与特定对象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程宗玉签订的股份认购合同,发行价格为19.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9,999,982.1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516,637.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3,483,344.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26日全部到位,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8]G18002420050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2016 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
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2016 年 4 月 15 日,公司
与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6 年 4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由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六安名家汇光电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 3,458.13 万元出资。根据上述议案,子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款余额 备注
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4000029329200601184 180,000,000.00 - 注销
建设银行蛇口支行 44250100000400000180 34,581,300.00 - 注销
华夏银行布吉支行 10862000000974874 12,490,000.00 - 注销
合计 227,071,300.00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
2、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2018 年 5 月 9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8 年 6 月 14 日,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8 年 7 月 30 日,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账号 5840000010120100442609)利息款已
转入 4000029329200638564 户内,公司对上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专户予以注销。
2021 年 1 月 22 日,北京银行深圳梅林支行(账号 20000025502200025163259)利
息款已转入 1314020609300038948 户内,公司对上述专户予以注销。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 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款余额 备注
[注 1] [注 2]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5840000010120100431377 550,000,000.00 260,479.27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5840000010120100442740 113,483,344.32 63,136.97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5840000010120100442609 200,000,000.00 - 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南山支行 4000029329200638564 - 2,245,708.74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 银行理财专户 - 10,078,854.98
行
北京银行深圳梅林支行 银行理财专户 - - 注销
合计 863,483,344.32 12,648,179.96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 2: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投资金总额 86,740.67 万元,存款余额中包含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1,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累计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657.15 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研发设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2016年7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由于公司经营需要,公司研发设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南油大道西海岸大厦17层变更至深圳市南山区荔源商务大厦。
2、补充照明工程配套资金项目
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和2018年6月22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用募集资金 5.5亿补充照明工程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汉中兴元生态旅游示范区亮化工程项目以及满足其他照明工程业务的资金需求,鉴于公司后又陆续签订了新的照明工程合同,同时原先已经签订合同有部分项目由于设计方案调整、主体项目工期延长等原因导致照明工程竣工日期推后,进而使得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放缓,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考虑公司新签照明工程合同的工期,公司拟变更原照明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剩余 28,666.46万元变更 20,000.00 万元用于公司现有新签合同的照明工程项目。
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9年3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鉴于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金项目业主单位经营环境发生变化而进行战略调整的需要,双方终止了合作协议。且公司目前照明工程项目在手订单增长较快,对资金需求较大,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原用于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剩余资金10,762.34万元(含截至2019年3月11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用于公司现有的照明工程项目。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和 2020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公司将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照明工程配套资金项目”的照明工程项目使用范围进行变更,将剩余未投入的 21,087.33 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范
围扩大,适用范围增加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之后签署的所有照明工程项目。
3、LED 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和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由于原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地点发展规划进行调整,导致原实施地点无法按照原计划实施 LED 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 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以西、寿春路以北地块。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该项目实际开始时间推迟,晚于原计划时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
将该募投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和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