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1-144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通过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 10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
园 10 栋 A 座 18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长程宗玉、董事李太权、张经时、独立董事蒋岩波、周到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副董事长李鹏志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海王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熙龙湾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意全资子公司名匠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4,830.00 万元(按实际到账分配至对应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为准)分批次对全资子公司名匠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借款事项的后续具体工作。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数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审计工作质量,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