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3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下午14:0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年11月12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1月8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八)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现场会议地点
公司大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938号龙湖虹桥天街G栋508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三)为特别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除上述所列提案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若有其他需要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请于2021年9月2日前将临时提案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投
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非累计投票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
2.00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00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
围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式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二)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938号龙湖虹桥天街G栋508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它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938号龙湖虹桥天街G栋508室
联系人:杨高锋
电话:021-37017626
传真:021-33887318
邮箱:xiaohui@haishungroup.com
邮编:201103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501;投票简称:海顺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的 9:15—9:25 和 9:30
—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进行投票。
附件 2: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上海海顺新
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非累计投票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1.00
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解
2.00 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
3.00 修订章程的议案》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
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3:
回 执
截至2021年11月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