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顺新材 股票代码:300501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Haishun New Pharmaceutical Packaging Co., Ltd.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蔡家浜路18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一年十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7,181,705 股
2、发行价格:16.18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01,599,986.9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97,347,156.78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37,181,705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1 年 10 月 26 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目 录 ...... 2
释 义 ......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5
(一)发行类型......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三)发行方式...... 7
(四)发行数量...... 7
(五)发行价格...... 7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8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8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8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8
(十)发行对象...... 8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8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8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9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9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9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9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9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19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1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20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20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1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22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22
(一)主要财务数据...... 22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3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4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4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24
(三)审计机构...... 24
(四)验资机构...... 25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5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5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26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6
九、备查文件 ...... 26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海顺新材 指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指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行 发行股票
本上市公告书 指 《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湖南启元 指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致。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3355B
英文名称 Shanghai Haishun New Pharmaceutical Packaging Co., Ltd.
成立日期 2005 年 1 月 18 日
上市日期 2016 年 2 月 4 日
注册资本 15,652.98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林武辉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海顺新材 股票代码 300501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蔡家浜路 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 938 号龙湖虹桥天街 G 栋 508 室
邮编 201103 电子邮箱 xiaohui@haishungroup.com
电话 021-37017626 传真 021-33887318
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儿童保护包装材料、高阻隔涂布材料、耐蒸煮复
经营范围 合材料、高阻隔复合材料、特种薄膜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包装装潢印
刷,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
议案;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决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
2、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上海海顺新
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7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77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1)首轮申购阶段
截至 2021 年 9 月 2 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共向 121 名特定对象送达认购
邀请文件。
在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1 年 9 月 23 日 9:00-12:00,主承
销商共收到 21 份《申购报价单》(其中 1 家机构同时参与了首轮申购以及追加申购)。除 4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其余 17 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购文件,均为有效申购。
(2)追加申购阶段
由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上午 12:00 首轮申购报价结束后,因获配投资者认购
股份数量低于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37,181,705 股),认购资金未达到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60,160.00 万元)且认购对象未超过 35 名,发行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追加认购。
在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 12:00
向参与首轮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征询追加认购意向,优先确认其是否有增加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意向,并通过邮件向其发送《追加认购邀请书》;另外,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向其他已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新增的其他投资者继续征询认购意向,并通过邮件发送《追加认购邀请书》等相关
附件。本次追加认购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3 日 18:00 之前。
追加申购期间(2021 年 9 月 23 日 12:00 至 9 月 23 日 18:00),簿记中心共收
到 2 份追加申购报价单。追加申购的投资者中,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AG均无需缴纳保证金。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上述投资者在追加认购邀请书发送名单范围内,并按要求发送了完整的申购文件,为有效申购。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37,181,705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