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2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超过5%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武辉、朱秀梅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大甲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林武辉先生、朱秀梅女士、上海大甲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股数量 95,704,907 股,保持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 61.14%降低至 49.4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7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77号)的
决定,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计向2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181,705 股。本
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56,529,800 股增加至193,711,505
股。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向 21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37,181,705 股。公司已于
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
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
册。
本次发行对象中不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武辉先生、朱秀梅女士
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大甲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本次发行
完成后,林武辉先生、朱秀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大甲企业管理
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保持不变,由于股本增加,合计持股比例由61.14%降低至49.41%,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致使公司股份总数
增加,上述股东合计所持有的持股比例减少,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
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8,019,499 37.07% 58,019,499 29.95%
林武辉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43,514,999 27.80% 43,514,999 22.46%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504,500 9.27% 14,504,500 7.49%
合计持有股份 32,230,408 20.59% 32,230,408 16.64%
朱秀梅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24,172,806 15.44% 24,172,806 12.48%
无限售条件股份 8,057,602 5.15% 8,057,602 4.16%
合计持有股份 5,455,000 3.48% 5,455,000 2.82%
上海
大甲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5,455,000 3.48% 5,455,000 2.82%
合计持有股份 95,704,907 61.14% 95,704,907 49.41%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67,687,805 43.24% 67,687,805 34.94%
无限售条件股份 28,017,102 17.90% 28,017,102 14.46%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总股本增加
致使公司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
涉及披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