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郎晓刚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的议案》
同意本次发行不进行存量股转让,删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中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内容。调整后的本次发行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3.发行股数:3,000万股。
4.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5.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6.发行对象:符合相关资格规定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有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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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可参与网下配售投资者的具体条件由发行人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最终依法协商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7.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8.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9.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6年6月4日有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调整为: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工控MCU与ARM嵌入式
1 4,502.17
系统研发项目
智能手机关键元件开发和
2 10,000.00
推广项目
3 现有产品线规模扩充项目 2,687.83
合计 17,190.00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15年6月11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关于调整<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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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签署页]
出席会议董事签名: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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