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中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5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1 月 18 日,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朱世会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目前拥有的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为27.33%。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文件,按照认购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朱世会先生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比例将超过 30%。
鉴于朱世会先生已承诺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增持的股份,在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朱世会先生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执行。
因此,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朱世会先生免于发出要约,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相应调整并执行。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