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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飞股份: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

公告日期:2021-11-19

中飞股份: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 PDF查看PDF原文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 年)

  为进一步完善对公司股东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 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本规划。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二、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本规划着眼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回报和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1、分配形式及间隔期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取现金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
分红。

  2、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不满足时,公司当年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3、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快,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情况与公司经营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每年最低现金股利分配前提下,另行增加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拟采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的,董事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四、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当年的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需求、以前年度亏损弥补状况等因素,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以实现股东合理回报为出发点,制订公司年度或中期的利润分配预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公司股东分红经回报规划的审议程序、调整程序分别参照本条规定的利润分配审议程序、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程序执行。

  五、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本规划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六、本规划的生效机制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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