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中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1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宝鸡中飞恒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飞恒力”)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中飞恒力向长安银行宝鸡金台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 800 万元,借款期限 1 年,借款利率以借款合同为准。宝鸡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为上述贷款向银行提供担保,公司为此笔借款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宝鸡中飞恒力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河工业园周家庄南路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河工业园周家庄南路
法定代表人:朱世彬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1 年 01 月 2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3567143328E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生产、销售;机械加工;工业自动化技
术开发和技术服务;金属材料销售。
2.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95,030,215.40 88,753,521.58
负债总额 64,391,415.95 57,989,319.76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64,117,665.95 57,711,819.76
银行贷款总额 22,000,000.00 22,000,000.00
净资产 30,638,799.45 30,764,201.82
项目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25,148,694.44 48,510,031.90
营业利润 -288,347.80 -1,642,500.45
净利润 -287,679.65 -1,643,364.06
中飞恒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正式签订反担保协议,具体反担保金额和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反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中飞恒力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为中飞恒力此次借款向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解决了中飞恒力向银行贷款需要反担保的问题,本次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体现了公司对中飞恒力整体业务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中飞恒力
借款事项向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有助于更好的支持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发生导致公司利益倾斜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担保议案时,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反担保事项。
六、董事会意见
中飞恒力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此次反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中飞恒力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满足中飞恒力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反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除本次公司为中飞恒力提供反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9 亿元,不存在逾期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