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8 证券简称:恒锋工具 公告编号:2022-018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收到公司
财务总监郑继良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及
致歉声明》,获悉郑继良先生的儿子郑凯恒先生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2022 年 5
月 9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卖出公司股票。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上述行为已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郑凯恒先生个人账户关于公司股票的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成交均价
交易时间 交易方式 买卖方向 交易数量(股) 成交金额(元)
(元/股)
2022 年 4 月 25 日 集中竞价 买入 1,000 20.31 20,310
2022 年 5 月 9 日 集中竞价 卖出 1,000 21.40 21,400
上述短线交易所获收益为 1,090 元。即本次短线交易收益的计算方法为:(卖
出均价-买入均价)*短线交易股份数量=(21.40-20.31)*1000=1,090 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郑凯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相关情况,郑继良先生及其儿子郑凯恒
先生也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按照上述规定,郑凯恒先生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 1,090 元上交公司。
2、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向郑继良先生及其儿子郑凯恒先生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核实,本次交易前郑继良先生未告知郑凯恒先生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郑继良先生确认本次买卖公司股票系其儿子郑凯恒先生缺乏认识,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郑继良先生本人的意见,郑继良先生对此并不知情,为郑凯恒先生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本次短线交易事项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郑继良先生对于未能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郑凯恒先生已深刻意识到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存在的问题,郑继良先生及郑凯恒先生特委托公司董事会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表示将汲取本次事件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本人及亲属的交易行为进行严格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3、公司董事会已再次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公司将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郑继良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声明》;
2、公司收回短线交易收益的凭证。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