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1 证券简称:濮阳惠成 公告编号:2020-060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7 月
12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中锋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启动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最新要求,经逐项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名票反对,0 名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名票反对,0 名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批文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情况:7 票同意,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西藏中新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5 名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表决情况:7 票同意,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董事会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57 元/股,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百分之八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情况:7 票同意,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发行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58,445,726 股(含
58,445,726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47,912 3,500.00
2 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 20,231,213 31,500.00
(有限合伙)
3 西藏中新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276,172 16,000.00
4 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 6,422,607 10,000.00
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 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 19,267,822 30,000.00
限合伙)
合计 58,445,726 91,000.00
注:认购股份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根据公式计算认购股份不足一股的,保留整数。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7 票同意,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限售期:各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其减持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7 票同意,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91,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7 票同意,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情况:7 票同意,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本次发行的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7 票同意,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制定了《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名票反对,0 名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对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适当性、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发行方式
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等法规规定事项进行了论证和分析。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名票反对,0 名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制定了《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名票反对,0 名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该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名票反对,0 名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西藏中新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
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若按照本次发行股份上限进行匡算,发行完成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西藏中新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将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因此上述对象成为公司关联方。西藏中新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名票反对,0 名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