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21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中锋先生
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宜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发行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3.发行股票数量:2000万股(以中国证监会核定数额为准);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4.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开通创业板市
场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5.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通过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由公司与保荐机构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6.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7.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8.决议有效期: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同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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