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18-010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000.00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依据
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20%,截至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之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270,396,000股,按
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4,079,200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
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将有所增加。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的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所导致的股本变化。截至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270,396,000股,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上限为54,079,200股,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324,475,2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仅为估计,最终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8年6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
非公开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根据2017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2017年1-9月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91.2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9,339.79万元。假设公司2017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与前三季度平均值持平,即2017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521.6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53.05
万元。假设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17年度持平、增长10%、降低10%三种情况。
5、假设2018年度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
响,不进行利润分配。
6、公司于2017年7月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新增限制性股票3,396,000
股,假设不考虑2018年限制性股票可能的回购注销对总股本的影响。
7、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测算,暂不考虑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8、公司对2017年和2018年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
根据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2017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 270,396,000 270,396,000 324,475,200
情景一:假设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2017年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12,453.05 12,453.05 12,453.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0.47 0.46 0.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0.47 0.46 0.42
情景二:假设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2017年度相比增长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12,453.05 13,698.36 13,698.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0.47 0.51 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0.47 0.51 0.46
情景三:假设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2017年度相比降低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12,453.05 11,207.75 11,207.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0.47 0.41 0.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0.47 0.41 0.38
注:(1)基本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2)非经常性损益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监
会公告[2008]43号)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界定。
根据测算,2018 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假设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
公司2018年度每股收益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为了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
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对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的储备情况以及公司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进行分析并作出相关承诺。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
额 资金金额
1 高性能通用图形处理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15,195.00 88,000.00
2 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8,760.00 12,800.00
3 芯片设计办公大楼项目 9,660.00 9,2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63,615.00 130,000.00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请参见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概要”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介绍以及“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中关于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高可靠性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涉及图形显控、小型专用化雷达、通用类芯片等大领域。图形显控是公司现有核心业务,也是传统优势业务,小型专用化雷达和通用类芯片是公司未来大力发展的业务方向。
图形显控模块是公司研发最早、积淀最深,也是目前最基础产品。公司在国内率先自主研发成功 VxWorks 嵌入式操作系统下 Mobility Radeon 9000、MobilityRadeonE2400、MobilityRadeonE4690系列GPU芯片驱动程序,并在国内普及及推广基于这些GPU图形显示控制模块,从而奠定了公司该领域的市场地位。2014年公司成功研发第一代自主知识产权图形处理芯片——JM5400,以此为起点,公司不断研发更为先进且适用更为广泛的一系列高性能低功耗图形处理芯片。在国产化替代和人工智能以及云计算相关产业迅速发展带动高性能图形处理芯片需求大幅提升的大背景下,公司拟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继续改进自主研发高性能GPU芯片性能,满足国产化替换等市场的需求。
同时,公司计划立足在芯片设计领域的研发技术和研发经验,继续探索在芯片设计相关领域的军民融合式发展,推进短距离通信芯片、Type-C 接口控制芯片等通用消费类芯片产品的开发,占领一定市场份额。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重点布局方向,开展面向云计算和人工智能领域的高性能图形处理芯片的研发及产业化,以及在公司现有芯片研发能力和技术的基础上进行的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是公司现有产品线的进一步发展和演进,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