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21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 2019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19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已提交2019年9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分别于2019年8月31日、2019年9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19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除履行完上述审批程序外,尚未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公司2019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经反复沟通论证,决定终止公司2019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终止公司2019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主要是基于近期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变化,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后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终止公司 2019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19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 2019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终止 2019 年创业
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主要是基于目前国家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终止公司2019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终止 2019 年创业板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主要是基于目前国家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终止 2019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终止公司 2019 年创业板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经审慎研究决定,同意公司终止 2019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