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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精创: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8

四方精创: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68        证券简称:四方精创      公告编号:2020-033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
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出
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周志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的议案》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建立良好的法治秩序和商业规范,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其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如下的审批决策权限:

  公司对外投资累计金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的投资项目,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关联交易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周志群先生离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及相关工作变动原因,周志群先生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本公司总经理职务。周志群先生确认其与本公司无意见分歧,也无任何与其离任有关的事项需提请本公司及股东关注。离任总经理职务后,周志群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琳女士为本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提议聘任李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李琳女士本次聘任为公司总经理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对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董事会确认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并同意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该项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该项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3)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本数)符合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前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情况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且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该项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以下简称“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按照下述方式作相应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  P0  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  P0/(1 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  (P0–D)/(1 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情况协商确定。

  该项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84,989,666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数量为准。在前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将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按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届时将相应调整。

  该项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该项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7)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    金融级分布式数字化平台项目                    44,498.33              36,515.19

  2    开放式智能金融微服务平台项目                  43,757.34              36,957.20

  3    智能可信数据交换平台产业化项目                19,664.82              16,527.61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17,920.49              100,000.00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该项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该项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该项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该项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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